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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全流程指南

时间: 04-28

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全流程指南

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全流程指南

招聘工作的核心准则

本次招聘以建设高水平特教师资队伍为目标,在具体实施中严格遵循三项核心准则,确保选拔过程科学规范、结果公平公正。

其一为按需设岗、分类管理。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求,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,针对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职责与任职要求,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。这一机制既了岗位与人才的精准匹配,也为高层次人才发展提供了分类培养的空间。

其二为公开透明、竞争择优。坚持"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"的用人标准,从招聘信息发布到最终结果公示,全程向社会公开。通过公平竞争筛选出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,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监督检验。

其三为规范操作、专业导向。严格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,科学设定招聘条件,细化考核方式。从资格审查到考核实施,均注重专业化评估,力求全面考察应聘者的学术背景、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。

报考基本资格要求

为确保应聘者与岗位需求高度契合,本次招聘设置了明确的资格标准,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。

(一)身份与法律要求: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

(二)品行与职业素养:要求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职业操守,认同特殊教育事业的社会价值。

(三)身体条件:需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状况,能够承担一线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强度。

(四)年龄限制:硕士及以下学历或中级职称人员不超过35周岁;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;副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;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超过50周岁。紧缺急需学科人员(硕士/中级职称、博士、副高职称)可放宽5岁(具体以岗位表为准)。

(五)专业与技能要求:需符合岗位表中明确的专业、技能等资格条件。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;国(境)外同期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。

(六)台胞应聘规定: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居民,按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。

报名流程与注意事项

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,应聘者需通过"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"(网址:www.sydwzk.jshrss.gov.cn)完成信息提交。具体流程分为长期岗位与短期岗位两类,需特别注意时间节点与操作规范。

(一)报名时间安排

岗位编号以"A"开头的为长期招聘岗位,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启动考核程序(招满即止)。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为每日9:00-16:00,具体时段为公告发布日起至9月30日;资格初审时间同步延长至10月1日16:00。

岗位编号以"B"开头的为短期招聘岗位,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限定为3月30日9:00-4月30日16:00;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31日9:00-5月1日16:00。

(二)网上确认与注意事项

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(节假日顺延),可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。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,通过初审即视为报名成功。未按时确认信息或上传照片的,将被认定为报名无效。

特别提醒:应聘者需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(jpg格式,20Kb以下)。若发现弄虚作假,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。长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,符合条件即可组织考核;短期岗位开考比例为1:3,未达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,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告。

其他重要事项: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初审通过后不可修改信息;需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,且与考场证件一致;"学习及工作经历"栏需补充研究方向、论文著作(注明期刊、作者身份)及研究课题(注明主持/参与情况、经费等),未填写视为无相关成果;通过初审者需按时参加考核,否则按弃考处理。

此外,以下人员不得应聘: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;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回避关系(夫妻、直系血亲等)需回避岗位者;受纪律处分未解除、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者;国家及省规定的其他限制人员。

考核实施与成绩计算

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将收到考核通知,考核前需携带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明(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)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,未通过复审者不得参加考核。

(一)长期岗位考核方式

长期岗位仅设面试环节,重点考察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、学术背景、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。对有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,将在面试中增加技能测试(提前告知)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合格线70分,成绩当场公布并作为总成绩。

(二)短期岗位考核方式

短期岗位采用"专业技能测试+面试"综合考核。专业技能测试重点评估专业知识、教育教学能力及操作水平,满分100分(合格线70分),成绩当场公布。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(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)。

面试主要考察职业道德、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,满分100分(合格线70分)。最终成绩按"专业技能测试×40%+面试×60%"计算,总成绩作为录用依据。

聘用流程与后续管理

考核结束后,按岗位拟聘人数1: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。体检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。因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空缺时,按总成绩递补。

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环节,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并在江苏省人社厅网站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(内容包括岗位编号、姓名、现单位、总成绩等)。

公示无异议后,经省人社厅备案,学校将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(含试用期)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;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
特别说明:无工作单位人员需在通知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;应届毕业生若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,将取消聘用资格。

招聘咨询与监督渠道

为保障应聘者权益,本次招聘设立政策咨询、纪律监督及举报反馈多维度沟通渠道。

政策咨询:可联系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傅老师(电话:025-89668027)。

纪律监督: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王老师负责(电话:025-89668015)。

问题举报:可通过江苏省教育厅(信箱:jytrsc@ec.js.edu.cn;电话/传真:025-83335135)或江苏省人社厅(信箱:syzpjb@jshrss.gov.cn;电话/传真:025-83230723、83236078)反映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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